近年来,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备受关注。随着最新政策的出台,个税的计算方式和优惠政策都有了新的调整。以下是一些关于最新个税改革的要点,帮助您了解个税的最新动态。
、起征点上调
新个税改革中,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起征点的上调。从2019年1月1日起,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。这意味着,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个人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。这一调整有利于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,提高他们的可支配收入。
二、税率级数调整
新政策将原来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3级,即3%、10%、20%、25%、30%、35%、45%七个税率级数调整为3%、10%、25%、30%、35%、45%六个税率级数。调整后的税率级数更加合理,有利于缩小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税负差距。
、专项附加扣除
为了更好地照顾纳税人的实际需求,新政策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。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6项。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扣除项目,进一步减轻税负。
四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
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最新个税政策的一大亮点。对于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纳税人,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扣除。对于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,每月可享受8000元的扣除。
五、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
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适用于纳税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、职业技能培训或专业资格认证等。每月可享受400元的扣除。
六、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
对于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.5万元的部分,可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,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。
七、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
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,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扣除。
八、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
对于在直辖市、省会(首府)城市、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,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年度内没有住房的,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租金的70%在80000元限额内扣除。
九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
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,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扣除: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,非独生子女每月1000元。
十、年终奖计税方式调整
年终奖计税方式从“一次性计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”调整为“按照月份分摊计入综合所得计税”。这意味着,年终奖的税率将根据月份分摊后的平均收入确定,有助于减轻年终奖的税负。
新个税改革在提高起征点、调整税率级数、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方面,都体现了国家对纳税人的关怀。随着政策的实施,相信广大纳税人的税负将得到进一步减轻,生活质量得到提高。